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统一管理,拟定相应的示范文本;建立统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白蚁防治机构名录及其从业人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白蚁防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