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统一管理,拟定相应的示范文本;建立统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白蚁防治机构名录及其从业人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白蚁防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