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二章 社会急救医疗网络建设第八条已修改全市社会急救医疗网络建设发展规划由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