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内设立"120"调度中心,负责受理紧急医疗呼救。紧急医疗呼救使用"120"特别服务号码。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