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急救医疗服务与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内设立"120"调度中心,负责受理紧急医疗呼救。紧急医疗呼救使用"120"特别服务号码。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