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大明山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制度,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