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旅游景区(点)内的旅游、休闲设施和服务网点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从事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确保经营场所建(构)筑物、设施及场地整洁干净,不得乱搭建、乱摆放。

临时摆摊经营的,应当在指定时间、区域内经营。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