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大明山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大明山生物多样性。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大明山内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建立档案,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