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章 信息归集第十六条有效风险提示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一)欠缴税款信息;(二)欠缴社会保险费信息;(三)欠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信息;(四)拖欠劳动报酬信息;(五)违反城市公约和行业规约的信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风险提示信息。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