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辅警管理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