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管理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管理规范有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