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与惩戒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