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以下统称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