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保护坚持科学规划、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