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不得清洗盛农药容器、有农药残留的容器或者衣物;不得堆积肥料;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