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五条有效对不文明行为引起的纠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法进行调解。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