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基本行为规范第四十二条有效文明使用互联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庸俗、色情、迷信、奢侈等不良信息,不得使用网络暴力,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