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第十二条有效倡导和鼓励公民节约粮食,爱惜食物,合理消费,文明用餐,不铺张浪费,不劝酒,不酗酒。倡导和鼓励实行分餐制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