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第十三条有效倡导和鼓励公民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