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在城市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引导公众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