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二十条有效在建设文明单位方面,遵守下列规范:(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二)以人为本,引导行业职工增强文明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四)其他建设文明单位的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