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在维护社区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得违法搭建,不侵占通道和绿地等公共空间;

(二)不得私接乱拉水、电、气、通讯等线路;

(三)进行装修装饰、聚会聚餐、餐饮服务以及健身、歌舞等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四)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充电车辆在指定位置充电;

(五)饲养宠物按照规定办证、检疫,清理粪便,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妨碍、伤害他人;

(六)其他维护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