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三十八条有效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可以采取普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