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因紧急情况或者举行大型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区域或者对原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临时调整,并以显著标志提前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