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人擅自退出、终止物业服务后,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前,物业管理区域内基本生活秩序的维护。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