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加快充电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新注册的出租车、公交车应当使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鼓励使用纯电动车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