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六章 服务与监督第五十八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路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公路管理机构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检举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