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护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逐步实现公路养护管理和养护作业分离,选择符合国家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承担养护作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