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