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餐厨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定点处置。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和文明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