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市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