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诱导消费者浪费食品的营销方式,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