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者文明用餐、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引导。旅行社及导游应当根据旅游者用餐人数、饮食习惯等,科学合理安排团队用餐,提醒适量点餐、取餐。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