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施第二十三条有效设置电子显示装置,应当符合设置规范,满足国家和本市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并遵守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确定的运行时间要求。电子显示装置的设置规范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