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权属、规划与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因地制宜地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