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范围内种植和保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