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