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林木采伐及木材经营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运输木材或者采挖的树木出县、市境的,除国家统一调拨的外,应当持有木材运输证;在县内运输的,应当具有合法来源证明。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