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社会文明建设成就,报道文明行为先进典型,刊播公益广告,传播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车站、商场、广场、公园、景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利用自身广告设施、广告介质宣传文明行为。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