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改造农贸市场。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