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作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员。监督员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协助取证。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