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倡导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向社会开放自有停车场、运动场所和卫生间等内部设施。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