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条有效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二)协助城管部门捕捉、没收投送禁养犬;(三)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