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

(二)协助城管部门捕捉、没收投送禁养犬;

(三)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