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就地就近利用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减少建筑垃圾运输造成的污染。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