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经纪、咨询、价格评估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从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