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规范、文明美观、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