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及相关管理活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