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老旧居住小区、医院、学校、服务窗口单位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应当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制定停车解决方案。停车泊位确实无法满足需求的,在不影响道路通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明示临时停车时段。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