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城乡供水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自律制度,依法开展活动,发挥服务、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城乡供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