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五章 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城镇住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费用,计入供水单位运营成本,通过供水价格统一核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统筹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