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