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单位及用户第二十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逐步建设完善供水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城乡供水智能监控与调度管理,提高供水设施运行质量和效率。供水单位应当加强管网漏损控制工作,推进统筹调度、削峰填谷、分区计量,减少供水漏损。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